全程
一批货物,从起运到卸货
01
起运
货物装船
在合同指定的港口装货并出证。
02
海上运输
货物在途
由任何一方均可查核记录的船舶承运。
03
卸货
货物到岸计量
在目的港接收、计量并出证。
询盘
一切始于书面询盘
询盘须列明产品或等级、数量及单位、交货条件、目的地和时间窗口。交易部以书面形式答复,给出实盘报价或明确谢绝。任何事项均不单凭电话推进。
先于任何条款
审查双向进行
在讨论条款之前,双方各自建立档案:注册登记、执照、所有权及制裁名单。本公司自身资料可应要求提供。
报价
条款载于公司文书
以公司信笺出具、注明日期的报价,明确载明规格、数量、交货条件、计价基础和付款条件。
单证
货物即其单证
每批装运均在完整的单证链中运行:运输单据、依据适用标准出具的质量证书,以及独立检验人的证书。每份单证均可由接收方检验,本公司出具的每份文件均带有该笔交易的唯一编号。
船舶
未经核查的船舶,不装任何货物
货物装船前,须查阅该船在Equasis上的检查记录及其保赔保险。同样的核查适用于每艘船舶,无论是租用的还是指定的。
交割
凭单付款,经由银行
凭指定单据通过银行渠道付款;使用跟单信用证时适用UCP 600。最终发票归入同一档案,使用同一编号。
逐步说明
从首次询盘到结算
01
询盘
以书面形式列明产品、数量与目的地;交易部亦以书面答复。
02
双向审查
在商定条款前,双向开展注册登记、执照与制裁核查。
03
书面报价
以公司文书出具、注明日期的报价,条款明确,绝无隐含。
04
签订合同
买卖协议在正文中明确载明交货条件、定价与付款方式。
05
独立检验
在合同指定地点对质量和数量进行认证。
06
单据经由银行
凭指定单据通过银行渠道付款。
07
交付
货物按约定的交货条件和约定的进度运输。
08
结算
最终发票归入同一档案;每份证书均可随时核验。